侵害配偶權蒐證怎麼做?侵害配偶權上訴流程與賠償金額全攻略
近來台灣演藝圈爆出震撼的婚外情風波,引發社會熱烈討論,知名藝人王子疑似與粿粿發生婚外情,一夕摧毀了公眾對他們的形象。
隨著事件公開,雙方的訴求及法律議題也隨之浮上檯面,當婚姻受到第三者介入時,受害方是否可以透過法律請求侵害配偶權賠償?當懷疑配偶外遇時,又該如何蒐證?進入法律程序後,賠償金額多少才合理?
以下文章將帶您詳細了解侵害配偶權訴訟中常見的疑問與重點!
新聞來源:鏡爆頭條/粿粿想幫王子出800萬賠償金 范姜不爽反擊內幕曝光|鏡周刊
關於侵害配偶權重點速讀
侵害配偶權是什麼?
當夫妻一方與第三人親暱交往,逾越一般社會通念的朋友界線時,雖然大法官作成解釋將通姦除罪化,但並不代表外遇行為無任何法律責任。
即使未發生性行為,只要破壞了夫妻共同生活的圓滿、安全及幸福,就可能構成侵害配偶權,可以向行為人請求賠償相當的金額。
何謂配偶權?
所謂配偶權,是指民法第195條第3項「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」,為了保障婚姻的意義與美滿,夫妻雙方於婚姻關係中,互負有貞操、互守誠信及維持圓滿之權利與義務。
其內涵包含同居義務、忠實義務、日常事務代理權、相互扶養權利等。
侵害配偶權認定標準為何?
當第三者介入婚姻,導致配偶權益受到侵害時,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規定,「因故意或過失,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,負損害賠償責任」。
因此元配得向出軌之一方與第三者進行求償,侵害配偶權要件包含:
- 婚姻關係有效存續:若僅為男女朋友關係或未依法登記結婚者,則不具有配偶權。
- 具逾越一般朋友社交分際行為:當配偶與第三者有牽手、擁抱、親吻、發生性行為等親密互動,或互稱老公、老婆、寶貝等語,顯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者。
- 明知對方有配偶:第三者須知悉自身交往之人已有婚姻關係,若第三者並不知情對方已婚,主觀上則不具破壞他人家庭之意圖,有可能不需負擔侵害配偶權之賠償責任。
由於侵害配偶權為外遇的配偶與第三者共同做出之侵權行為,因此外遇的配偶與第三者都需要負損害賠償責任,這時元配可一起提告外遇配偶與第三者。
但若念及外遇之配偶有意回歸家庭,不希望婚姻關係直接走向破裂,也可以單獨向第三者提起侵害配偶權訴訟請求賠償。
當然,若只提告一人,起訴後改變心意,也可再追加另一位作為被告!
侵害配偶權蒐證方法:需要哪些證據才能提告?
侵害配偶權需要哪些證據?當元配主張侵害配偶權時,須證明第三者與配偶間有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,並造成精神痛苦或婚姻損害。以下為實務上常見之證據類型:
- 對話紀錄:社群軟體或Line的聊天紀錄若有提及愛你、想你等曖昧詞語,或親密暱稱如老公、老婆、寶貝等,甚至與性相關之話題時,皆得作為侵害配偶權的證據。
- 照片、影片或物證:親密往來及性行為的錄音、錄影、照片,或外遇之配偶向元配承認婚外情之錄音等。
- 行車紀錄器:頻繁往來第三者家中或旅館之定位紀錄、車內兩人對話等。
- 人證:親友或同事目擊雙方進出旅館或親暱互動等。
需特別留意,由於侵害配偶權的行為通常較隱密,且基於個人隱私,受到侵害的元配舉證上有一定難度,因此,實務上容許一定程度的「不貞蒐證權」,也就是元配所提出的證據雖然有侵害隱私權之虞。
但為了保障被害人的婚姻家庭權益及訴訟權,會依比例原則判定是否採用該證據。
然而,證據取得過程中,若有侵害他人隱私權甚至違法,仍有可能遭對方爭執證據能力或遭提告刑事責任。
一、Line訊息可以當侵害配偶權證據嗎?
若夫妻間平時即知悉他方之手機及電腦密碼,或經允許而得以登入查看,彼此間的隱私期待較低,依此取得可以作為LINE訊息侵害配偶權的證據。
若未經配偶同意,自行破解密碼而取得相關對話紀錄,雖法院對於證據採集的容許度較為寬廣,符合比例原則情況下,多會認定依此取得的證據具有證據能力。
然而,後續仍可能遭配偶提告妨害秘密罪、妨害電腦使用罪,因此建議若有以此方式取得證據,可先諮詢專業律師評估證據能力及刑事責任風險。
二、侵害配偶權蒐證可以錄音嗎?
若未經他人同意,擅自錄音他人間對話,且錄音者非對話當事人,或於非公開場合攝影蒐證,可能觸犯刑法妨害秘密罪,也會被對方主張非法取得證物,而不具證據能力。
然而,若是錄下外遇之配偶與元配坦承外遇行為之錄音,由於錄音者為對話當事人,可以作為證據使用。
侵害配偶權提告流程,官司須打多久?
侵害配偶權屬於民事糾紛,因此提起訴訟時,必須先遞交民事起訴狀予法院,書狀內容包含:
- 原告與被告個人資料:全名、戶籍地、出生年月日、身分證字號等足以特定身分之個人資料。
- 訴之聲明與請求權基礎:請求賠償的金額及法條依據。
- 詳細具體事件經過與證物等
由於書狀為訴訟重要文書,若撰寫內容不明確或引述法條有誤,將讓法院難以釐清原告主張,且證據運用為訴訟策略擬定之重要關鍵,建議可委由具民事訴訟經驗之專業律師協助。
侵害配偶權訴訟律師不僅能有效評估證據使用之程度,亦能擬定合適訴訟策略,進一步說服法院採納主張,極力爭取理想的侵害配偶權賠償金額。
法院受理案件後,通常會先安排當事人進行調解,若調解成立,法院會製作成調解筆錄,作為結案證明。
若雙方於調解過程中未能達成共識,案件才會進入正式審理,由法官做出判決。
侵害配偶權訴訟時長除受各法院案件量和排案進度影響外,案件之複雜程度、證據多寡等因素亦會使結案時間有所不同,並無固定案件進行時間。
一般民事案件約需6個月至1年;若涉及爭點複雜或需調查證據,訴訟時長可能1年以上。
不服判決,侵害配偶權上訴怎麼做?
案件敗訴有可能是因為證據不足或是法院不採信原告所提出之主張,例如:
- 兩人行為屬社交互動,無法證明有超越一般朋友的親密關係,未達侵害程度。
- 無法證明「第三人明知」對方已婚,尤其是已婚者刻意隱瞞婚姻狀況時,第三人無從得知。
- 所提出的證據違法取得、不能採用,例如:私自安裝追蹤器、闖入旅館房間偷拍等。
這時候,律師的專業性就顯得格外重要,律師可以協助解析敗訴的問題出在哪裡,從而決定是否要進一步上訴。
若是一審判決出來後,對於判決結果或法院判賠的金額不服時,可於收到判決書後20日內提起上訴,上訴需撰寫書狀並附上理由,而上訴難度通常遠大於一審,因此建議尋求專業的律師協助擬定訴訟策略,保障自身權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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侵害配偶權精神賠償金額怎麼算?
精神賠償並沒有固定的計算公式或一定數額,除了個案情形與證據,實務上會考量雙方社經地位、學經歷、經濟能力與侵害程度等因素,而有不同受害金額之認定。
如情狀輕微或證據不足,雙方僅少許親密照片或曖昧對話等,一般而言判賠金額大約落在10-30萬間。
若有足夠證據證明雙方確實進入旅館,或有同居,或發生過性行為,甚至懷孕,足以認定雙方侵害配偶權之程度嚴重,則判決賠償金額可能會落在20-50萬不等。
另外,當雙方社經地位較高,或侵害配偶權一事發生於職場,致同事都知情,足認原告受有相當之名譽毀損,則金額有可能再向上酌增。
什麼情況下侵害配偶權免賠?
- 第三者不知情他方已婚:依民法侵權行為規定,僅故意及過失情況下須負損害賠償責任,因此當被告可證明自己無故意或過失,就有可能不需要賠償。
例如:對方使用舊身分證,刻意隱瞞自身已婚身分,導致他人難以得知時,由於第三者並不具侵害他人配偶權之主觀意思,若有相關證明佐證,即有機會爭取免賠。- 若被告已私下與原告達成侵害配偶權和解,並賠償一定損害金額,則法院有可能認定原告不得再與被告請求之。
被告侵害配偶權怎麼辦?可以和解嗎?
當收到元配提告侵害配偶權之民事起訴狀時,首先要保持冷靜,詳細檢視書狀內容,了解對方指控的具體事實和提出的證據,避免因一時緊張,而急忙向原告承認外遇一事或協商和解,使原告握有更多證據。
其次,應收集有利於自己的證據,尋求專業律師協助,分析案情、擬定訴訟策略,評估對方手中的證據是否構成侵害配偶權。
若確實有侵害配偶權疑慮時,亦可委由律師協助與原告協商,將案件傷害降到最低,確保自身權益。
若第三者不知情他方已婚,應盡速收集他方當時表示單身或不知情婚姻關係之事證,以主張主觀上無侵害配偶權之故意,甚至進一步向他方請求侵害貞操權之賠償。
侵害配偶權時效多長?有追訴期嗎?
侵害配偶權屬民法侵權行為之一種,其時效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,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;自有侵權行為時起,逾10年者亦同。
因此,在知悉配偶或第三者有侵害配偶權之情事發生時,應於2年內提起訴訟,否則將罹於時效。
侵害配偶權離婚後再提告可以嗎?
離婚與否與請求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並無直接關聯,即使發現配偶外遇而選擇離婚,只要在民法所規定的時效內提起訴訟,就可以向外遇的配偶與第三者請求賠償。
關於侵害配偶權PTT、Dcard常見疑問
侵害配偶權可以告幾次?
基於「一事不再理」原則,對於同一情事不得重複提告,然而,若是針對不同侵害行為,例如:外遇之配偶於侵害配偶權訴訟判決後仍與他人有親暱行為,仍得針對新的行為提告之。
提告侵害配偶權後不離婚可以嗎?
可以。若願意原諒配偶,可以選擇僅向第三者求償,實務上也不乏有外遇後願意回歸家庭的例子。
侵害配偶權可以只告小三嗎?
可以。侵害配偶權為配偶與外遇對象共同實施之侵權行為,元配得決定單獨提告配偶或外遇對象,亦或一同提告兩人請求損害賠償。
牽手擁抱也算侵害配偶權嗎?
若有逾越一般男女分際的親密行為,包含:牽手、擁抱、親吻、發生性行,或互稱老公、老婆、寶貝等言語,即有可能構成侵害配偶權。
侵害配偶權會有案底嗎?
侵害配偶權屬民事上的責任,即便敗訴亦不會因此留有紀錄,但在司法院網站上仍能查詢到判決書。
侵害配偶權律師費用行情多少?
律師費用通常以審級計費,根據案件複雜程度、委任範圍等不同,而有不同委任費用,以下提供常見委任方式及報價:
- 書狀:請律師撰擬專業法律文件,如:民事起訴狀、答辯狀等,一份書狀費用平均約落在1-2萬元不等。
- 陪同調解:請律師協助調解,費用通常會落在2-5萬元不等,會依案件複雜程度、調解次數、範圍等有所不同。
- 陪同出庭:通常採審級計算並以全案委任為主,全案委任包含:法律諮詢、擬定策略、撰寫書狀、調解、陪同出庭等。一個審級全案委任費用約落6-9萬元不等,視案件複雜程度而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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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論是發現配偶外遇,抑或是突然收到來自法院的開庭通知,當人與人間的感情糾紛涉及法律問題時,必定感到迷茫及不知所措,專業律師可以協助您解決問題、保護自身權益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