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林倩芸律師
- 事務所名稱:
睿見法律事務所
(台北所)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83號4樓
(台中所)台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218號12樓-2 - 服務區域:
基隆、台北、桃園、台中
律師學歷
- 中國醫藥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
-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
- 第一屆中國醫藥大學醫療法律課程培訓班結業共五期
- 111年度家事親職協調培訓結業
- 109年度第一、二期家事律師專業課程培訓班結業
律師經歷
- 輔仁大學助教
-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庭法官助理
-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庭法官助理
-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庭法官助理
-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庭法官助理(長)
- 財團法人彰化基督教醫院人體試驗委員會委員
-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調解委員
- 社團法人臺灣腦庫協會第一屆法制委員會委員
林倩芸律師專長
民事訴訟代理、刑事辯護及告訴代理、非訟案件、醫療糾紛、勞資爭議、家事婚姻、國家賠償、不動產買賣糾紛、契約撰擬及審核、法律意見提供等。
特別介紹
林倩芸律師曾至彰化地檢署觀護人室實習成年觀護工作,任職法院之民、刑庭法官助理實踐法律實務的生涯共12餘年,另自 108年起,迄今擔任台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庭調解委員。
期間所經歷案件類型,諸如傳統傷害、賭博、妨害性自主、竊盜、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、偽造文書、肇事逃逸、遺棄等事件外,尚有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、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、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、損害賠償案件、上達千人之分割共有物、勞資爭議、祭祀公業紛爭、工程承攬案件、國家賠償、租佃爭議、不動產糾紛事件等亦有所觸碰。
並兼任彰化基督教醫院人體試驗委員會委員至今,審查研究實驗案件如評估新藥品、新醫療器材、新醫療技術或學名藥對人體效果,有無遵守相關醫療法規及彰基的SOP等規定;於每月定期與醫生及社會公正人士、各領域之專家開會決定研究案進行之否准,於實驗期間持續監控研究進度、情形。
林律師受過家事親職協調培訓課程、家事律師專業課程培訓課程,是民間團體和律師公會所認證的家事專科律師;為推廣離異父母共親職的理念,協助讓離異夫妻成為友善父母,除了排解當事人情緒外,同時也引導雙方以孩子為焦點,共同承擔孩子的照護與教養責任。
林律師認為在家事案件中,孩子最佳利益才是首要在乎的,訴訟的輸贏是次要,重點在於如何將雙方調整成適格的父母,即使父母離婚感情疏離,也不要影響對孩子的愛與照顧。
林倩芸律師對於承辦案件始終秉持專業、以同理心之態度與精神,為客戶排解糾紛,爭取最大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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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麼,怎樣才算強制性交?與乘機性交又有什麼不同?
本文將探討強制性交罪的具體定義、刑責、與其他相關罪名的區別,幫助您全面理解這一罪行及其法律後果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