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完筆錄不起訴的可能性高嗎?做筆錄一定會開庭嗎?偵查庭多久開?
當被害人報案提告,或司法警察發現犯罪事實時,刑事程序即隨之啟動進入偵查階段,犯罪嫌疑人通常會收到警局所寄發之通知書,要求到案說明並前往做筆錄。
做筆錄流程完成後,相關資料將送至地檢署,由檢察官審酌案情事證及筆錄內容,並視情形開庭訊問,最終依職權作出起訴、緩起訴或不起訴等處分。也就是說,在案情尚未明朗之前,被告於警局製作筆錄所為之陳述,往往會影響檢察官對案件的初步判斷與偵辦方向,進而影響最終是否起訴之決定。
因此,筆錄製作在刑事偵查階段具有關鍵性的重要地位,絕不可掉以輕心。以下文章將帶您了解筆錄的重要性、做筆錄一定會開庭嗎?做完筆錄不起訴可能嗎?各種常見問題,協助您在面對警局通知書時,不再害怕!
做筆錄流程有哪些眉角?接續看下去
做完筆錄不起訴的機率高嗎?
在警察局完成筆錄後,案件資料將移送至地檢署,進一步由檢察官偵查,檢察官起訴標準和法院須有明確事證認定被告有罪之門檻不同,檢察官僅需相關證據得「合理懷疑」被告有犯罪嫌疑即可起訴。
那麼做完筆錄不起訴可能嗎?若於警詢階段即備齊資料,筆錄內容無矛盾,使檢察官得合理認定犯罪嫌疑人並無犯罪可能,檢察官得直接以證據不足或顯無犯罪嫌疑給予不起訴處分。或於部分犯罪情節輕微之案件,倘被告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,檢察官亦有可能綜合考量犯後態度、犯罪情節、被害人受侵害程度等因素,給予緩起訴處分。
然而,若做筆錄後案件事實尚不明朗,檢察官仍得開庭傳喚被告進一步說明,經檢察官調查偵辦後再做出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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筆錄是什麼?警詢筆錄範本內容
警察筆錄之具體詢問內容通常因個案情節、案由等因素而有差異,網路上的警詢筆錄範本僅能提供大方向,無法完全適用於所有案件。做筆錄時通常會進行以下流程:
- 人別訊問:確認犯罪嫌疑人基本資料,包含姓名、年齡、身分證字號、電話、住居地、工作等,以查驗是否有錯誤。
- 案由及權利告知:解釋所涉犯罪嫌疑罪名,如詐欺、傷害等,並說明犯罪嫌疑人得保持緘默、得選任辯護人與得請求調查有利證據等權利。
- 案情訊問:正式開始製作筆錄,員警將針對案件內容詢問,原則上採一問一答之方式,並將如實記載於筆錄上。
即使是相同案由,每個人的案件狀況並非全然相同,承辦員警也可能採取不同的訊問技巧,因此並無特定筆錄範例或問答,也難以直接以他人經驗逕自認定自己該如何回答,建議民眾若收到警局通知,應盡速尋求專業律師協助,討論案情、個案分析評估。
實務上,若因情況緊急或特殊,警方有可能使用電話通知製作筆錄之時間及地點,然因現今詐騙集團假裝是檢察官或警察之詐騙案頻傳,建議民眾若不確定身分之真偽,可以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是直接查詢該分局電話並去電確認。
做筆錄流程長嗎?需要請律師幫忙嗎?
不同警察詢問之模式與技巧各不相同,尚未做筆錄前,一般人較難預測警察具題提出之問題,也難以預先準備該如何回答,或判斷如何回答對自己有利。
做筆錄一定會開庭嗎?做筆錄雖然屬於案件初期調查階段,但往往影響後續檢警偵辦方向,如果能在前階段就由律師協助擬定完整策略,有助於降低案件被起訴或受有罪判決的可能性。以下為請律師陪同筆錄之優勢,協助您在面對訊問時能更冷靜應對:
- 事前案件分析:律師可與當事人事前模擬筆錄問答,並擬定案件辯護方向,使當事人於筆錄當下能做出有利於案件的陳述。
- 避免違法程序:避免以暗示性的方式或態度無意間誘導當事人為不實或不利陳述,律師也可適時補充案件事實,澄清當事人語意,確保陳述內容不被扭曲記載,並協助當事人確認筆錄內容無誤。
- 掌握案件進度:從警調人員的提問方向,律師得以推估目前對造所掌握的證據程度,協助當事人後續擬定訴訟策略。
若您也同樣面臨收到筆錄通知卻不知如何是好的困擾,建議先與律師討論案情,了解如何陳述才能保障自己權益後,再至警局進行筆錄。
做完筆錄多久開庭?流程是什麼?
筆錄完成後,警局隨即會在一定期間內,將案件資料移送至地檢署,並由地檢署分案予各股檢察官,若承辦檢察官認為案件事實尚待釐清,便會寄發開庭通知,要求被告於指定時間到地檢署說明。
做完筆錄多久開庭?一般而言,筆錄何時會送至地檢署並無固定期限,自被害人到警局報告提告到地檢署開庭大約間隔1-2個月不等,主要依警局行政流程處理速度、地檢署人力資源狀況、案件資料多寡、作業習慣等因素,而有所影響。
被告於偵查階段只能由律師陪同進入偵訊室,而無法由親友陪同開庭,若被告於收受開庭傳票後,不清楚答辯方向,建議盡速尋求法律專業協助,確保開庭時不會因過於緊張而回答錯誤,或錯失有效為自己答辯之機會,由律師協助事前模擬答辯內容,爭取在偵查階段得到有利結果。
筆錄可以重做嗎?說錯怎麼辦?
筆錄製作完成後,警方會交由犯罪嫌疑人進行審閱與確認。此時,若發現筆錄鎖記載之內容與自身實際陳述之不符,或有語意不清、意思扭曲等情形時,應立即提出並要求更正,以確保筆錄內容正確無誤。
在尚未於筆錄上簽名或蓋印前,皆有充分閱覽、補充、刪除及修改權利,律師亦可就筆錄記載不當之處陳述意見,並將相關更正或補充紀錄一併記載於筆錄中。
反之,若於確認筆錄內容並簽名後,甚至進入地檢署開庭階段,始發現筆錄記載有誤,雖仍得於開庭時,就錯誤部分補充說明;然而,倘前後說詞有所矛盾時,可能遭質疑有推翻供詞、供述不一,甚至串供之虞,進而降低檢察官對供述內容的採信程度,並被認定有犯罪嫌疑。
因此,筆錄內容往往影響後續檢察官的訊問方向及法院最終審理判決結果,若未經充分準備即前往製作筆錄,除了可能作出對自身不利之陳述,亦可能因未及時察覺筆錄內容有誤,而影響權益。
建議民眾於收受警方通知後,應及早尋求專業律師進行法律諮詢 ,由律師於事前協助分析案情,於筆錄過程中適時補充案件事實,澄清當事人語意,確保陳述內容不被扭曲記載,並協助逐一確認筆錄內容正確無誤,以全面保障自身權益。
做筆錄要多久時間?影響因素有哪些?
整體做筆錄時間通常落在1至3小時不等,實際所需時間會因案件複雜度、訊問內容多寡、被告人數等因素而有差異。
- 案件複雜度:若案由單純且犯罪事實已臻明確,或當事人不予爭執時,警詢筆錄通常能較快速完成。
- 陳述內容長短:當事人若能清晰、快速地回答問題,筆錄製作自然會比較順利,但若當事人因緊張、回答不清或記憶模糊,所需花費的時間較長。
- 員警訊問方式:因採一問一答的方式,大部分員警會以具體事項做詢問,此時應針對問題即可,應避免回答與題幹不符或以模糊字詞回應。
於偵查階段,案件事實尚未完全釐清,仍有待進一步蒐證的情況下,被告於警局所製作之筆錄,將成為檢察官判斷是否依法起訴,或因犯罪嫌疑不足、證據不充分而給予不起訴處分之重要依據。
若筆錄內容未能就有利當事人之方向說明實際情況,或陳述不夠明確,極可能影響檢察官對案情之判斷,甚至導致遭起訴之結果。
因此,在偵查初期接獲警局通知書時,切勿輕忽,應保持冷靜並審慎應對,及早尋求專業法律協助,充分了解案件細節並擬定適當地的答辯方向,避免因一時疏忽而於日後遭起訴、受到有罪判決,甚至面臨入監執行等重大後果。
如果您也同樣面臨收到筆錄通知,而不知該如何是好的困擾,或有更多與筆錄相關的問題,歡迎來電或加入官方Line諮詢模範律師!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