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禍被告過失傷害如何自保?過失傷害定義、刑責、提告流程統整!
許多民眾因捲入車禍意外而被告過失傷害,往往會感到措手不及。然而,刑法過失傷害刑責規範將視行為嚴重性而有所不同。
依據刑法第284條規定,一般過失傷害: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;致重傷: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。
若您不幸面臨此情況,別擔心!接下來本文將詳細解說車禍被告過失傷害如何自保及相關法律程序,並協助您妥善應對車禍過失傷害提告,保障您的權益。
車禍發生後,第一時間的應對將直接影響後續法律責任的釐清與賠償問題,因此建議您詳記以下處理步驟,盡可能降低發生車禍過失傷害時的法律責任:
撥打110報警,請警方到場處理,並蒐集以下證據:
在事故發生30天後,可向報案的警察局或於線上警政署道路交通事故資料,申請系統申請初判表,初判表雖然不具實質上法律效力,但可以作為釐清肇事責任的參考依據。
若對初判表結果不服,可在事發6個月內申請車禍鑑定,鑑定是由專業人員對事故原因進行深入分析,經過雙方當事人與鑑定委員開會後,做出鑑定報告。
內容會記載雙方肇事原因,並提及主因、次因分配,因此具有訴訟高度參考價值。
車禍被告過失傷害建議諮詢專業的交通事故律師,尋求最佳的法律策略,保障未來進行賠償、調解,以及訴訟時之權利維護。
過失傷害定義是指行為人因過失(疏忽大意或應注意而未注意)造成他人身體受傷的情形。如駕駛時因為分心或超速,導致撞上行人或車輛內之人員,造成對方受傷等情況,即可能成立過失傷害罪。
過失傷害罪成立需要具備以下2個要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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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失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,若被害人沒有提起告訴,檢察官不會主動偵辦;但若傷害情況已嚴重到產生死亡結果,即為過失致死,則屬於非告訴乃論,不論被害人家屬是否有提出告訴,檢察官都會主動開啟調查。
在法律實務上,車禍過失傷害是否需入監服刑或關多久,大多取決於以下幾種因素:
而根據刑法規定,車禍過失傷害罪的刑責視傷害程度而定:
因刑事與民事提告期限不同,為避免情節複雜,導致權利喪失,車禍提告過失傷害建議盡早向律師諮詢並採取法律行動,確保自身權益不受影響。
車禍過失傷害罪涉及的法律層面分為刑事與民事,雙方訴訟的目的與程序有所不同,以下為您詳細說明。
刑事訴訟旨在予以刑罰,使行為人受有警惕。若因車禍導致受傷,受害人可依過失傷害罪向檢警機關提起刑事告訴,案件結果可分為:
民事訴訟以請求損害賠償為主,受害人可依民法規定,向加害人請求填補損害,民事賠償請求項目如下:
當受害人提告刑事過失傷害,刑事訴訟起訴後(包含檢察官起訴或自訴人提起自訴)至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之期間;或提起上訴後至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,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,請求損害賠償。
以下是車禍過失傷害提告的4個流程:
通常在車禍提告過失傷害後的2-3月內會收到開庭通知,但仍需視承辦檢察官處理進度而定。
檢察官調查案件相關事證並詢問和解意願。通常檢察官作出之處分有以下幾種:
針對「證據相當明確充足、無太大爭議」且「所涉犯罪情節所應給予之刑度為有期徒刑6個月以下或適合給予緩刑」時,所為較為簡易的程序。
當案件事證明確,如被告已認罪等情況,檢察官可以聲請「簡易判決處刑」,法官無須開庭審理,直接做出判決。
提醒您:若被告希望可開庭陳述意見,須在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後,盡速提出「刑事聲請到庭陳述狀」,避免法院迅速做下判決。
法院依法律、證據及心證審理判決被告是否有犯罪事實及刑罰輕重。
若您在車禍中遭受傷害,希望車禍提告過失傷害求償,建議您準備以下相關文件及證據:
須在事故發生後6個月內提出申請車禍鑑定,但司法機關委託鑑定則不受時間限制,若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,則須經由司法官協助移送鑑定。
若因車禍傷害無法工作,需由醫師於診斷證明書記載宜修養天數,並提供薪資單或薪轉證明來證明無法工作導致的損失,以及須提供請假證明證實有因受傷而未工作導致薪資損害。
若因車禍傷害增加額外開支,如聘請看護、支付交通費或醫材費用等,應提供相關證明和收據證明。
若車輛受損應提供修車單據。
過失傷害告訴可以撤回。因過失傷害罪為告訴乃論,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,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,得撤回其告訴。撤告後檢察官或法官可依撤回告訴的情況,不起訴或不受理案件。
撤告對刑事訴訟的影響:一旦撤回告訴後,不得在針對同一件事實進行追訴,應謹慎考慮之。
有可能。檢察官會根據案件具體情況,綜合以下因素決定是否予以被告過失傷害不起訴處分:
針對檢察官予以之不起訴處分、緩起訴處分以下為您詳細說明:
有刑事訴訟法第252條所列情形之一者,可為絕對不起訴,例如:
檢察機關基於某些特殊情況判斷決定不起訴,比起絕對不起訴固定法律標準,較具有一定的主觀性,例如:
這類判斷主要參考刑法第57條,考量被告犯罪情節、犯後態度等。
緩起訴通常適用於輕微的過失傷害案件,且被告沒有重大前科,並有悔過表現時檢察機關會決定暫緩不提起公訴。
但可能要求被告在一定期間內遵守某些條件,若違反緩起訴要件,緩起訴將可能遭撤銷,案件並會重新起訴,以下是2種常見緩起訴條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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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禍過失傷害案件中,常出現雙方對於賠償金額認知不一的狀況。若您認為對方索賠金額過高,可以先蒐集以下證據,再與對方理性協商,保障自身權益。
若對方提出過高的賠償,讓您感到困惑或無法接受時,可以採取以下措施:
交通事故過失傷害可以和解,請告訴人不追究後續民刑事責任,以避免進行繁複的法律程序;但雙方若無法達成共識,也可以選擇繼續進行交通過失傷害訴訟程序。
當被害人到警局提告過失傷害,或遞交告訴狀予地檢署後,大約2-3個月會收到地檢署開庭通知。實際時間可能因管轄地檢署案件量多寡及案件複雜性而有所不同。
被告過失傷害若無順利和解的情況下,可能會被處罰金、拘役或有期徒刑等刑罰。若被告經法院判決有罪,則可能會留下刑事紀錄。
若證據顯示僅為輕微事故,且雙方已達成和解,檢察機關可能會選擇不起訴。然而,每個案件情況不同,是否不起訴會根據具體事實和證據來判定。
車禍被告過失傷害若肇事者有投保車禍責任保險(如:強制汽車責任保險、第三人責任保險等),保險公司通常會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,另保險專員也可能會參與和解或訴訟程序。
還不知道車禍被提告過失傷害該如何處理嗎?發生車禍被告過失傷害往往令人擔憂,深怕留下刑事紀錄,影響未來發展。其實,若能妥善處理車禍過失傷害提告案件,許多情況均能避免留下前科紀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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