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打毒品律師推薦誰?找毒品案律師費用、流程、成功案例一次整理
毒品除影響個人身心健康,亦對社會危害甚鉅,為杜絕因毒品衍伸之各種犯罪行為,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嚴格規範各毒品犯罪類型。
毒品法律依不同行為所致之危害程度,制定不同輕重之刑責,最嚴重者可能被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。
若不慎碰到毒品案件,建議盡快諮詢專業毒品律師協助,模範律師具專門打毒品案件律師團隊,承辦毒品案件經驗豐富,訴訟程序得全權協助,確保應對得當,並保障法律上權益。
毒品律師推薦誰?
毒品案律師能協助什麼?
毒品案律師能協助當事人面對案件中的各種問題。例如:
- 毒品案律師會確認搜索程序是否合法。
- 釐清販賣、轉讓及意圖販賣等法律定義。
- 在做筆錄時提供專業建議,告知當事人是否該認罪或如何保護自身權益,還會評估是否供出他人以求自保。
這些都是當事人初遇毒品案件時常有的疑惑。
毒品案律師的最大作用是避免當事人在緊張情況下錯誤陳述,影響判決結果。專業毒品律師會分析案情,審查證據是否合法有效,監督偵查過程是否合乎程序正義,協助提出辯護策略。
包括爭取緩起訴、不起訴、減刑或緩刑等,並代表當事人出庭進行法律攻防。
在案件各階段,毒品案律師都扮演關鍵角色:從偵查階段確保合法程序,起訴階段分析檢方主張,審判階段進行專業辯護,到判決執行協助當事人合法行動。
面對毒品案,選擇專門打毒品案件律師,能爭取最大利益和保障司法權益,是當事人重要倚靠。
全台毒品律師推薦,專業團隊介紹
一、林倩芸律師

➣學/經歷
- 睿見法律事務所所長
- 中國醫藥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
-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
-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庭法官助理
-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庭法官助理
-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庭法官助理
-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庭法官助理(長)
-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調解委員
- 財團法人彰化基督教醫院人體試驗委員會委員
- 社團法人臺灣腦庫協會第一屆法制委員會委員
二、陳軾霖律師

➣學/經歷
-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
- 國立臺北大學企業併購碩士學程
- 現任利誠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
- 睿見法律事務所律師
- 群策法律事務所律師
- 新北市政府三重區公所諮詢律師
- 新學林出版社特約作者
- 科技部國科會計畫法律研究助理
- 國立台北大學刑法、刑事訴訟法助教
三、林君鴻律師

➣學/經歷
- 高雄大學法律系法學士
- 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
- 現任恆理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/所長
- 現任新竹律師公會理事
- 新竹律師公會副秘書長
- 新竹市政府法律扶助顧問律師
-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扶助律師
-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律師
- 新竹市議員法律顧問及義務諮詢律師
- 大眾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
- 誠寬法律事務所律師
- 國立新竹高級中學法律顧問
四、謝明訓律師

➣學/經歷
-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學士
-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(刑事法學組)
- 美國明尼蘇達大學雙城校區法學碩士(L.L.M)
- 智慧財產法院法官助理
- 法律扶助基金會新竹分會審查委員
- 苗栗縣政府諮詢律師
- 新竹縣政府鄉鎮市公所諮詢律師
- 新竹縣市立委、議員服務處諮詢律師
- 多家建設公司、土地開發公司法律顧問
五、黃瓊瑩律師

➣學/經歷
-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系
- 睿見法律事務所律師
- 路易士法律事務所實習律師
六、魏宏哲律師

➣學/經歷
- 輔仁大學法律系
- 特種考試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考試及格
-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法官助理
-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庭法官助理
-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庭法官助理
-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法官助理
- 法律扶助基金會南投分會審查委員
- 睿見法律事務所副所長
- 曾任豐逸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
- 曾任盛惠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
七、呂昀叡律師

➣學/經歷
-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
- 咸正法律事務所 所長
- 全國律師聯合會律師研習所導師
- 經濟部中小企業榮譽律師
-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扶助律師暨審查委員
-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校園巡迴講座講師
- 臺北律師公會司法改革委員會委員
- 高雄律師公會人權保障委員會委員
- 司法改革基金會校園模擬法庭講師
-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法治教育講師
-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兼任講師
- 高雄廣播電台生活法律節目主講人
- 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政策的再思考(台灣社會研究學會主辦)與談人
毒品案件類型有哪些?
一、施用
施用毒品具有成癮性,其影響深遠而難除,為減少毒品之散布及施用,嚴重危害國民健康及社會秩序,立法機關依不同分級毒品規範不同矯治方式。
施用第一、二級毒品
初犯與3年內未有施用紀錄者,將採取觀察勒戒或戒癮治療,若觀察勒戒無效將再施以強制戒治,延長戒治期間。
若不符合初犯或三年後再犯之資格,則檢察官得起訴交由法官裁判量刑。
施用第三、四級毒品
由於成癮性較第一級、第二級毒品來得低,現行毒品法律無強制矯治之制度。
但須負擔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行政罰鍰,並參與4小時以上8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,使施用者有所懲儆。
二、販賣
只要行為人基於營利目的,買家給付相當對價,進行毒品買賣,就足以構成販毒。
無論買賣利潤多寡,即使是平轉或虧損賠賣,只要基於營利之意圖而販賣即構成販賣毒品罪。
而在實務上通常只要有金錢往來就較容易被認定為販賣,因此,合購、代購、代拿等行為容易因客觀行為有金錢之交付而遭認定屬販賣行為。
雖行為人主觀上無營利目的而轉交毒品,然主觀目的通常難以證明,僅能依客觀事證綜合判斷。
因此,若有因交付毒品而遭認定為販賣毒品行為時,建議盡速尋求專打毒品的律師協助,專業律師能幫助分析案情,提出證據主張。
爭取讓案件從「販賣」改為「轉讓」,以適用較輕的刑責規定,並制定最佳防禦策略。
三、轉讓
轉讓毒品係指原未受他人委託而基於為自己之意思持有毒品後,以移轉所有權之意思無償或非基於營利意思將毒品讓與他人,例如:合資、贈與等。
雖轉讓毒品罪之法定刑度不如販賣毒品罪高,然相較於單純持有,轉讓行為促進毒品傳播,對社會危害性高。
因此雖交付時無獲利,即使是少量毒品,仍受法律規範之處罰。
轉讓毒品與販賣毒品皆有交付毒品之客觀行為,兩者差別在於主觀上有無營利之意圖。
而所謂「營利」是指基於利益為誘因和目的,交易金額與取得成本相同,或甚至低於取得成本時,只要主觀有意圖營利,皆可能成立販賣。
四、持有
持有毒品是指行為人對毒品具支配與占有之權利,不以隨身攜帶為限,僅需毒品放置於個人可控制之場所或容器內,皆屬構成持有毒品。
因毒品犯罪皆源自於持有毒品,為有效杜絕毒品所致之傷害擴大,因此毒品相關法律特別規定持有毒品之罰責。
意圖販賣而持有與單純持有的差別在於主觀意圖之認定,當持有毒品達一定數量,顯然超過一般毒品施用者身體所得承受之範圍,或攜帶分裝器具及電子秤時,有可能遭認定具販賣意圖。
意圖販賣而持有之法定刑較單純持有重,若是持有的是一級毒品甚至還會遭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毒品法律刑責有哪些?
| 第一級毒品 | 第二級毒品 | 第三級毒品 | 第四級毒品 | |
| 製造/運輸 /販賣 | 死刑、無期徒刑。 | 無期、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。 | 7年以上有期徒刑。 | 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|
| 轉讓 | 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| 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| 3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| 1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|
| 意圖販賣而持有 | 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。 | 5年以上有期徒刑。 |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| 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|
| 施用 | 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| 3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| 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,並應限期令其接受4小時以上8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。 | 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,並應限期令其接受4小時以上8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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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於毒品案件屬於重大犯罪,大多皆為6個月以上不可易科罰金之刑度,若無成功爭取到緩刑,即須入監服刑。
而許多減刑機會皆是在警詢、偵查階段即需要答辯爭取,錯過則可能將面臨嚴重刑期。
因此建議盡早尋求專打毒品的律師評估、擬定訴訟方向以及相關策略,爭取最佳權益。
遇毒品案件可立即與模範律師聯繫進行法律諮詢,初步釐清事發經過安排專業律師協助。
律師大多以「審級委任制」,意即以一個案件一個程序計費,例如偵查程序,包含筆錄偵訊、偵查開庭至檢察官予以起訴、不起訴、緩起訴之結果屬一個審級。
毒品律師費用一個審級約落6萬元以上,依個案狀況、複雜程度等作實際報價,建議來電詢問詳細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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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級毒品相關法律刑責重,雖客觀行為相似,但容易因主觀意圖不同而遭處以較重之刑度,然主觀意圖實務上難以證明,需仰賴物證和訴訟策略答辯。
且法定減刑事由包含偵審自白、供獲上游、未遂犯等,須符合法定條件者始得有利於最終量刑,甚至符合緩刑之條件免於入監執行。
若警方追查時有違反程序、違法釣魚等情形,更可能有爭取無罪空間。
因此,毒品案件從被抓獲時起,每一步行為、陳述內容皆會影響檢察官、法官之認定以及減刑事由之爭取。
以下兩則為模範律師團隊毒品案件之成功案例,當事人皆委任專業毒品案律師成功爭取最佳結果。
一、施用二級毒品無罪
當事人曾於3年內因吸毒而遭觀察勒戒,某日再次施用安非他命後駕車並發生車禍。
警方到案處理時,發現當事人從口袋中取出衛生紙及一圓形物體,因而懷疑其有毒駕情形,遂逕行搜索其褲袋及車輛,並要求當事人簽署同意書進行尿液檢驗。
雖後續驗尿結果呈陽性反應,然警方未具備搜索票或急迫情形,逕自伸手進入當事人褲袋及車內進行搜索行為,已逾越警察職權行使法中所定臨檢盤查之合法手段與範圍。
且自員警密錄器影像中,亦無法辨識當時當事人所持物品屬違禁品。
此外,當事人亦是在警方要求下始簽署尿液檢驗同意書,難以認定其為基於自由意志所作之自願同意。
基於警方搜索及採尿程序違法,違法取得之證據均應予以排除,因此,最終法院採納主張,判決當事人無罪,成功為其爭取權益保障。
二、販賣二級毒品緩刑5年
當事人先前於網路上刊登販售大麻之廣告,遭警方執行網路巡邏時發現,遂佯裝買家身分與當事人接洽,並於雙方面交時當場查獲逮捕。
於警詢階段,當事人即緊急委任律師陪同筆錄、偵訊,並坦承犯行。由於實際交易尚未完成,屬於犯罪未遂階段,情節相較於既遂犯為輕。
此外,當事人無前科紀錄,交易之對象及數量不多,造成毒害擴大之程度有限。
經法院綜合審酌犯罪情節及自白認罪等減刑事由,最終依刑法第59條酌減其刑,判處有期徒刑2年,並成功爭取緩刑5年之結果,得以暫時免於實際入監執行。
在找專門打毒品案件律師?推薦模範律師團隊
毒品對個人身心健康及社會秩序之危害性高,因此政府極力打擊毒品問題,並制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,嚴格規範毒品相關犯罪之刑責。
由於每一個案件細節皆會影響刑度輕重,須由專業毒品官司律師釐清事發經過、分析案件爭點。
模範律師北、中、南皆有據點,律師團隊擁有豐富毒品辦案經驗,模範律師提供全台法律諮詢服務。
初步釐清毒品法律問題和處理方向,避免民眾因不熟悉毒品相關法律而喪失自身權益,歡迎來電諮詢模範律師0989991897,或是加入LINE諮詢由專人為你服務。


